安宁疗护与安乐死的区别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安乐死指对处于生命终末期无法救治的患者停止或使用,让其死亡结果自然发生或者无痛苦地死去。根据一般的安乐死分类方法,可分为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还可以分为自愿安乐死、非自愿安乐死和无法知悉本人意愿的安乐死。积极安乐死是指采用积极的措施去结束垂危患者弥留在痛苦之中的生命,具体做法是给患者注射毒剂或服用毒性药品等。平时人们所说的安乐死是指积极安乐死。积极安乐死是用人道的方式,使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在无痛苦的状态中结束生命。
安乐死与安宁疗护有许多相同的地方,比如目的都是为了减轻患者痛苦,后果都是造成患者死亡,但二者之间还是有许多区别。
安宁疗护的目标
现代安宁疗护之母西西里·桑德斯博士 ( Dame Cicely Saunders) 提出的安宁疗护目标是:消除内心冲突、复合人际关系、实现特殊心愿、安排未完成的事业、与亲朋好友道别。
1. 减轻患者痛苦:安宁疗护的目的不再通过积极方式疾病,而是通过控制各种症状,缓解症状给患者带来的不适,减轻患者痛苦,提高其生活质量。
2. 维护患者尊严:通过尊重患者对生命末期的自主权利,尊重患者的文化和习俗需求,采取患者自愿接受的方法,在照护过程中,将患者当成完整的个人,而不是疾病的代号,提升患者的尊严感。
3. 帮助患者平静离世:通过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交流,了解患者未被满足需要、人际关系网络及在生命末期想要实现的愿望,并帮助其实现,达到内心平和、精神健康的状态,患者能平静离开人世。
4. 减轻丧亲者的负担:通过安宁疗护多学科队伍的照护,减轻家属的照护负担,并给丧亲者提供居丧期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丧亲者度过哀伤阶段
居家服务模式
居家安宁疗护在家庭环境下,为处于生命终末期的患者提供缓解症状、舒适护理等服务,帮助患者解除生理、心理、社会和精神的痛苦,满足患者在家中接受照护和离世的愿望,使其能安详地度过人生的后阶段,有尊严地辞世。同时帮助家属减缓失去亲人的痛苦,积极地面对生活,终提高患者及家属在各个阶段(从疾病诊断到居丧整个过程)的生活质量。
提供居家安宁疗护的医护人员可以来自医院、宁养院、安宁疗护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为愿意接受居家安宁疗护的终末期患者。
服务方式主要包括两个部分:1.探访居家患者的流程——在家属或患者在相关的安宁疗护机构(医院、宁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登记填写预约申请表后,安宁疗护团队会到患者家中进行探访,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并进行各项评估,确定收案后,请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和家属一起制定居家照护方案,对患者进行症状处理,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心理社会支持等;2.电话或互联网咨询服务流程——对复诊患者应定期进行电话或互联网咨询,具体内容包括疼痛控制咨询、症状处理指导、舒适指导、社工社会心理精神个案的电话辅导、哀伤个案的电话哀伤辅导及社工为患者及家属寻求社会资源的电话咨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