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身体原因申请免训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医学证明,并附医学证明复印件;如该生经过可以康复,应申请缓训; 学生因身体原因免于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仍应按照教学安排参加军事理论的学习;港、澳、台籍学生教学计划不做要求; 新疆籍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在预科期间已参加过军训的,凭相关材料申请课程顶替;
申请免测证明的步骤:
前往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相关门诊的诊断。在诊断过程中,医生会根据你的身体状况,判断是否适合参加体能测试。
如果医生认为你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试,他会出具一份相关证明。这份证明通常需要包含你的个人信息、诊断结果以及医生的建议等内容。
拿到医生出具的证明后,你需要填写一份《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这份表格可以在学校的教务处或者体育部门获取。
将填好的申请表和医生的证明一并提交给学校的教务处或体育部门。他们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
初诊病人病历中应含“五有一签名 ”(主诉、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其中:①病史应包括现病史、既往史、以及与疾病有关的个人史,婚姻、月经、生育史,家族史等 ;②体检应记录主要阳性体和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③初步确定的或可能性的疾病诊断名称分行列出,尽量避免用“待查”、“待诊”等字样。④处理意见应分行列举所用及特种方法,进一步检查的项目,生活注意事项,休息方法及期限;必要时记录预约门诊日期及随访要求等。
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休学的条件如下:
1、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3、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4、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