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现在很多情况都会要求开具各式各样的医院证明,包括公司请病假,怀孕休假,学校办休学,免军训,免体测等等。如何开具病历证明?病例证明如何办理?什么情况才能开具诊断证明?复杂也好,难办也好,放轻松一点,我们愿意为您代劳!
出院证明只是病例中的一项。出院病例排列顺序如下: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讨论)--会诊记录--手术计划--同意书(包括所有病人或家嘱签字的文件)--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记录--产科记录--特殊观察表--特殊检查单--器械检查单--常规报告--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婴儿记录--质量评分表--其他(蕞后为住院证)
医生想开多久假条都可以吗?
答:门急诊病假证明:急诊病人不超过3天;日间门诊病人不超过7天;门诊特殊病人(如慢病、骨折等)可酌情延长,但一次不超过15天,且须双医师签名。病假证明时间必须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住院病假证明:患者出院时根据病情需要继续病休时,根据病情需要,注明“建议”休息,长不超过60天,如患者有延长休息需要,可续开住院病假证明。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