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假证明怎么开?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3、一般门诊病人假条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病历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电话,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填写要求:(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等 .
1、每次就诊均应填写就诊日期,急诊病员应加填具体时间。
2、请求其他科会诊时,应将请求会诊目的、要求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清楚,并由本院高年资医师签名 .
3、被邀请的会诊医师(本院高年资医师)应在请示会诊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
4、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检查和时,由医师填写住院证。
5、门诊医师对转诊的病员应负责填写病历摘要。
6、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出院记录需要盖章吗
出院记录需要盖章。出院记录,是患者住院诊疗经过的小结,便于以后复诊时参考。出院记录需要责任医生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后,才能作为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材料,用于医疗报销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医院收费票据解释
(1)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
(2)其他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门诊大额、退休补充、残军补助、单位补充[原公疗]等基金或资金支付的金额。
(3)门诊大额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医保大额基金支付的金额。
(4)退休补充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退休补充基金支付的金额。
(5)残军补助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残军补助资金支付的金额。
(6)单位补充[原公疗]: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单位补充[原公疗]基金支付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