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服务:
病假条、CT/B超检查报告、怀孕证明、诊断证明、各项病例单据;
病历单、诊断证明书、疾病处理意见书(病假条);
门诊/住院缴费票据、用药费用明细清单等。
如果是在怀孕期间检查出来胎儿有问题,需要引产的时候,是需要办理医学引产证明。医学引产证明是在医院由医生开具的,开具以后才能住院引产。
计划生育引产证明,一般是由于未婚、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需要的引产证明。这种引产证明是需要到当地的居委会来时办理的。办理完以后拿到当地的医院,进行相应的引产处理就可以。
病假条 基本概述疾病名称: 先兆性流产 疾病分类: 妇产科先兆流产是指有流产的表现, 但经保胎处理后, 可能继续妊娠 不能至足月者, 常发生在妊娠早期, 有早服反应, 少量流血, 出血少于月经量, 伴发轻微的间歇性子宫收缩。 妇科检查子宫未开大, 羊膜囊未破裂,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相符, 妊娠试验阳性, 一般见于黄体功能不全、 子宫敏感性增强等, 若流血量增多或下腹部疼痛加剧, 可发展为难免流产。 妊娠前三个月子宫比较敏感, 有时出现轻微的下腹坠痛, 但这不是先兆流产, 出现这种情况应注意休息, 并及时到医院请医生诊治保胎。
医院病假证明怎么开?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3、一般门诊病人假条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