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证明的管理条例
1、诊断证明盖章后方可生效。专用章应安排专人管理,持章人对医师开具的诊断和病假证明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做好详细登记以备查。
2、诊断证明盖章:住院诊断证明由医务科,门急诊病人由门诊部负责审核、登记、盖章。住院病人诊断证明一般在患者出院时开具,患者必须携带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医务科盖章,门诊病人需携带门诊病历到门诊部盖章。节假日期间患者带上述相关证明到医院办公室盖章,值班人员要认真审核,并做好详细登记。
3、在诊疗过程中,由于姓名记载错误,确需更改者,若仅为同音不同字或仅错一字者,由主管医师填写“诊断证明”预以更正,加盖医务科章即可。如需更改姓氏或两个字以上者,医务科盖章无效,患者或家属需到医保办公室咨询解决。
4、复印件、复写件,未注明出具医师的均不予盖章。
责任追究
严禁不见患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出具人情诊断证明。对不按《执业医师法》规定要求出具证明所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罚款300-1000元、取消权3-6个月等处罚,引发医疗纠纷的按照《执业医师法》和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除了要写明患者的个人信息之外,哪家医院、哪位医师,就诊日期等等这些都要写清楚。医学诊断证明书需要盖章,没有盖章的证明书是无效的。诊断证明书严禁造假,内容必须符合客观事实,由作假而产生的后果要自行承担。总之医疗人员必须以诚实的态度对待患者,这样才是对患者生命健康的负责。
休学一般需要住院病历
通常情况家长再给孩子申请休学的时候,学校一般会要求提供住院病历,一般能够符合休学标准的病是需要住院的,既然需要住院那么自然有住院病历,休学需要的住院证明包含病历。
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总结:休学病历证明书写找医生书写即可,一般告诉医生需要向学校申请休学,有可能医生会在病历内容书写的时候,偏向休学方向书写。
休学流程
1、学生因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及休学建议,由学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对符合休学条件的教务处教务办公室审核后,可以开具离校通知书。
4、学生凭离校通知书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全额结转的离校通知书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回家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