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某二甲医院工作的医生陈曦告诉记者,医院的单据中没有单独的“病假条”。所谓的病假条,包括在病历和诊断证明书中。诊断证明书的形式是单独一张纸,各个医院的诊断证明“长得”不太一样,医院之间也没有统一的要求或格式。
医生是否出具“病休证明”、建议休息时间多长,这些都有要求,不可随意为之。然而,对于市民来说,病假条的用途不少,需要病假条的理由也多种多样。
“我听医生说,现在有些上班族想请假出去玩,也会去医院开假条。”董琳说。
假病假条上签名的医生“周某某”,经查询,确实在记者就诊的医院工作,但“一直从事皮肤性病科临床工作”,而记者当时看的是耳鼻喉科。
医院开出的病假条上,医院标志和医生签名看起来都有“像素低、不清晰”的感觉,但在假病假条上,这两项特别清晰。
“重大疾病休息时间长一些。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一开始确实有住院,确实有基础材料。病假条一般不是一次开很长时间,而是后期不断接续。”杨宏营说,休假期限如果过长产生争议,可以做鉴定。不过,鉴定的不是病假条的真假,而是当事人的伤情,用伤情判断合理的休息时间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