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供就诊记录显示的就诊科室与《诊断证明书》显示的科室不一致,而医师却为同一人,那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常理。
“所谓的病假条,在我们医院叫"病休证明",用处就是生病了请假休息。”在北京市某三甲医院儿科实习的“准医生”董琳说。
董琳告诉记者,在她实习的科室,医生出具“病休证明”的权限是,多给患者开全休一个月的证明。在多数情况下,医生多出具全休两周的证明。
在北京市某二甲医院工作的医生陈曦告诉记者,医院的单据中没有单独的“病假条”。所谓的病假条,包括在病历和诊断证明书中。诊断证明书的形式是单独一张纸,各个医院的诊断证明“长得”不太一样,医院之间也没有统一的要求或格式。
“一般而言,律师很少会否认病假条的真实性。”杨宏营说,律师可以去医院查询挂号、就诊记录,以验证病假条的真假,但实践中很少这么做。原因是,并不是所有医院都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