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本来设置目的在于因病休息,但明明应该休息的“病人”却在外旅游,那肯定是说不过去的。
这时员工已经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是可以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
在北京市某二甲医院工作的医生陈曦告诉记者,医院的单据中没有单独的“病假条”。所谓的病假条,包括在病历和诊断证明书中。诊断证明书的形式是单独一张纸,各个医院的诊断证明“长得”不太一样,医院之间也没有统一的要求或格式。
假病假条上的“诊断”仅有记者提供的“急性会厌炎”5个字;医院开出的正规病假条上记录的是,“诊断:1.咽异感症,2.急性会厌炎,3.喉痹病,4.风热外犯证。”
“病假条也就是诊断证明,上面一般应该有患者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患者的ID号。一名患者在一家医院中只有一个ID号,和身份证号相对应。遇到多张假条,可以对比基本信息是否一致。”刘和义说,对于病假条的真实性,往往要观察多个方面。诊断证书有编号或底联,有医师签字和医院的章,可以到医院查询。在假病假条上,有时候医师签字是假的,有时候医院的章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