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供就诊记录显示的就诊科室与《诊断证明书》显示的科室不一致,而医师却为同一人,那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常理。
病假本来设置目的在于因病休息,但明明应该休息的“病人”却在外旅游,那肯定是说不过去的。
这时员工已经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是可以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
“医生建议全休多少天并不是必须要写的内容,要根据患者的门诊或手术情况。依据患者的病情需要,确定需要休息时间的长短。”陈曦说,她所在的医院,门诊医生建议休息的长权限是7天,急诊权限多建议休息3天。
假病假条上签名的医生“周某某”,经查询,确实在记者就诊的医院工作,但“一直从事皮肤性病科临床工作”,而记者当时看的是耳鼻喉科。
医院开出的病假条上,医院标志和医生签名看起来都有“像素低、不清晰”的感觉,但在假病假条上,这两项特别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