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现在很多情况都会要求开具各种各样的医院病历证明,譬如公司请病假,怀孕休假,学校办休学,免军训,免体免测等等。什么样的证明才是病历证明?病例证明如何办理?什么情况才能开具诊断证明?复杂也好,难办也好,放轻松一点,我们愿意为您代劳!
开具门诊诊断证明书业务须知
一、患者本人应持相关单位注明所办具体事项的介绍信原件来办理门诊诊断证明;
二、具有确定诊断的出院患者及非首次开具诊断证明的门诊患者,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医生均可予以开具;未住过院且首次开具诊断证明的门诊患者,请挂专家号,办理门诊诊断证明书;
三、患方持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介绍信由病案工作人员回收留存管理;
四、出院及门诊诊断证明只开具疾病诊断,不开具无精神疾病或精神正常诊断,复工复学、民事/刑事鉴定等证明或鉴定意见书见司法鉴定科办理流程;
五、患者因办理病退、保险等事项,持相关单位制作的固定格式文书,要求在其中填写诊断并加盖诊断公章的,按照上述关于开具诊断证明书的规定执行,但该文书于中文,需将该文书复印件存档。
病假条格式要求:
1.居中写标题“病假条”,这是所有应用文的通用要求;
2.顶格写称谓,即向谁请假,注意应加上其职务,以示尊重;
3.第二行空两格开始写正文;
4.写明病假原由,这个地方要实事求是,否则后果自负;
5.病假起止时间,这个非常重要,必须写明确;
6.假期所去方向,联系方式(能时间联系上你的联系方式),联系人;
7.祝福对方,这个是所有公文里表示对对方的友好;
8.后加上请假习惯用语“请批准”、“请予批准”等;
9.病假人签名;
10.你写病假条的时间。
《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的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津贴或者疾病救济费用。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在就医、怀孕、分娩、哺乳期间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妊娠、分娩、哺乳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