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是一种公共事业,是在国家和地方政府领导下旨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造福于人民的公共事业。
园林绿化工程是根据法律实施的事业。目前我国已出台了许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法》、 《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森林法》、《文物保护法》、《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市绿化条例》等。
园林给水
给水分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及消防用水。给水的水源一是地表水源,主要是江、河、湖、水库等,这类水源的水量充沛,是风景园林中的主要水源。二是地下水源,如泉水、承压水等。选择给水水源时,首先应满足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要求。理想的是在风景区附近直接从就近的城市给水管网系统接入,如附近无给水管网则先优先选用地下水,其次才考虑使用河、湖、水库的水。
园林中的污水主要是有生活污水、降水。风景园林中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因而含有大量的有机质机等,有一定的危害。污水处理的基本方法有:物理法、生物法、化学法等。这些污水处理方法常需要组合应用。沉淀处理为一级处理,生物处理为二级处理,在生物处理的基础上,为提高出水质再进行化学处理称为三级处理。目前国内各风景区及风景城市,一般污水通过一、二级处理后基本上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三级处理则用于排放标准要求特别高(如作为景区源一部分时)的水体或污水量不大时,才考虑使用。
水闸结构由下至下可分为地基、闸底、水闸的上层建筑三部分。进行小型水闸结构尺寸的确定时须了解的数据包括:外水位、内湖水位、湖底高程、超高、闸门前远岸直线距离、土壤种类和工程性质、水闸附近地面高程及流量要求等。
通过设计计算出需求的数据:闸孔宽度、闸顶高程、闸墙高度、闸底板长度及厚度、闸墩尺度、闸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