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是一种公共事业,是在国家和地方政府领导下旨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造福于人民的公共事业。
园林绿化工程是根据法律实施的事业。目前我国已出台了许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法》、 《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森林法》、《文物保护法》、《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市绿化条例》等。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城市中的园林绿化要求亦多样化,工程的规模和内容也越来越大,工程中所涉及的面广泛,高科技已深入到工程的各个领域,如光-机-电一体的大型喷泉、新型的铺装材料、新型的施工方法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计算机管理等等,无不给从事此项事业的人带来新的挑战。
园林排水
(1)排水系统的组成
1)污水排水系统:由室内卫生设备和污水管道系
统、室外污水管道系统、污水泵站及压力管道、污水处理与利用构筑物、排入水体的出水口等组成。
2)雨水排水系统:由景区雨水管渠系统、出水口、
雨水口等组成。
(2)排水系统的形式
污、雨水管道在平面上可布置成树枝状,并顺地面坡度和道路由高处向低处排放,应尽量利用自然地面或明沟排水,以减少投资。常用的形式有:1)种用地形排水:通过竖向设计将谷、涧、沟、地
坡、小道顺其自然适当加以组织划分排水区域,就近排入水体或附近的雨水干管,可节省投资。利用地形排水、地表种植草皮,水坡度为5‰。
2)明沟排水:主要指土明沟,也可在一些地段视需要砌转、石、混凝土明沟,其坡度不小于4‰。
3)管道排水:将管道埋于地下,有一定的坡度,通过排水构筑物排出自然美观。
古今中外,凡造影无不牵涉及水体,水是环境艺术空间创作的一个主要因素,可借以构成各种格局的园林景观,艺术地再现自然。水有四种基本表现形式:一曰流水,其有急缓、深浅之分;二为落水,水由高处下落则有线落、布落、挂落、条落等,可潺潺细流,悠然而落,亦可奔腾磅礴,气势恢弘;三是静水,平和宁静,清澈见底;四则为压力水,喷、涌、溢泉、间歇水等表现一种动态美。用水造景,动静相补,声色相衬,虚实相映,层次丰富,得水以后,古树、亭榭、山石形影相依,会产生一种特殊的魅力。水池、溪涧、河湖、瀑布、喷泉等水体往往又给人以静中有动、寂中有声、以小胜多、发人联想的强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