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时需要集聚在避难层的人员密度较大,为不至于过分拥挤,结合我国的人体特征,避难层的使用面积按每平方米平均容纳5人确定。为使需要避难的人员不错过避难层,要求防烟楼梯间在避难层错动位置或上下层断开,使人员均可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户内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除卫生间外,所有房间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厨房选用感温探测器,其它房间应选用感烟探测器;
厨房应设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并联动紧急切断阀;
当住宅内设置有风管的中央空气调节系统,且风管穿越户与户之间或单元之间隔墙时,户内除卫生间外的每个房间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距户门1m处应设置喷头。
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2]
设备间的检查门应开向公共走道,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层。
当利用裙房屋面设置避难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楼面向裙房屋面一侧外墙不得设置玻璃幕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