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
转炉车间所使用废钢类型直接关系到车间的技术经济指标和所选择的废钢装料工艺,废钢的堆放应当是按照轻重类型和种类分类堆放,根据每炉所需废钢量控轻、重型废钢和不同种类废钢的比例装入料斗,并用轻型废钢填底。废钢的称量方式可采用电子轨道衡或加料吊车之吊钩的电子秤称量。
废钢间的尺寸和废钢间的布置方式有关,主要由废钢的贮量,堆放方法,运输废钢料斗平车线的数目,转炉昼夜所需废钢量等因素来决定。另外,应考虑废钢料斗的称量地点和贮存料斗数目所需要之作业面积等。
跨间长度根据废钢贮存面积和堆高来决定,同时考虑运输废钢料斗平车在车间内停放.调度等所需之长度。废钢间的起重机轨面标高由废钢平车,废钢料斗,磁盘或大钳以及大钩的极限高度,并加上一定活动余量来决定。
①设立单独的废钢间,用火车或汽车向料坑或料仓卸入本厂或外来之废钢,按照轻重类型不同分类堆放,用磁盘吊车或大钳向废钢料斗装入废钢,然后用热力或电力料斗平车运送废钢料斗到加料跨。
②在加料跨一端设立废钢间,跨间设有双层起重机,由火车或汽车向废钢间卸入废钢,由磁盘或大钳天车向废钢料斗装废钢,装满废钢的料斗运送到专门地点存放和称量,用加料跨天车吊运废钢料斗并加入转炉内。也可以用废钢加料机加废钢。
完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多层次、多方面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对不同行业的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并大力推行。日本政府为循环经济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大致可以分成3个方面。
,市场废钢铁的保有量即现货量。
市场废钢铁的保有量大,供应充足,其价格就低。反之,就高。
第二,钢材成品销售价格。
成品销售旺盛,价格上涨,拉动钢厂扩大生产,提高产量二其废钢铁价格就上涨。钢材成品销售价格较高的企业,往往废钢铁价格话语权较高,能拉动废钢铁市场价格。
第三,生铁、铁矿石价格左右着废钢铁市场价格。
2005 ~2008年进口铁矿石协议价分别上涨71.5%, 19%, 9.5%, 96.5%。增长339%,废钢铁的市场价格从2005-2008年则增长200%。
2004年底全国炼钢生铁平均到厂价为2399元/吨,重型废钢为2326元/吨,价差为73元/吨。
2009年11月初的价位:生铁2461元/吨,重废1967元/吨,均低于2004年价位,价差为494元/吨。生铁托着废钢铁市场价格上下波动。
废钢铁市场的保有量、钢材需求量、铁矿石价格似三驾马车托带着废钢铁的价格成波浪式滚动。图1-5所示为废钢铁价格和废钢铁保有量、生铁价格、钢材需求量的关系曲线图,它表明:废钢铁价格和废钢铁市场保有量成反比;与铆材需求量、铁矿石价格成正比。
当然,决定废钢铁价格还有其他因素,例如:政治因素、自然灾害等还有生产钢铁重省的钢铁价格行情会成为影响废钢铁价格的风向标。此外,其他相关产能的变化也会拉高、拉低废钢铁的市场价格,例如,由于技术进步,建筑业或机加工行业产生的边角余料废钢减少;钢厂的技术进步和质量的提高产生的自产废钢减少,铁路发展技术进步,须更新大
量设备、设施及路轨,国家拉动经济增大基本建设投资等。但主要是这三项可分析因素。作为钢铁企业和废钢铁经营者要时刻关注上下游行业的变化,力争做到“彼欲动,我先知”,“彼已动,我以备”。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使自己产品利润化。把握好采购时机是非常非常关键的。低价进,高价出,产实践,却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这个道理谁都知道,需要不断地学习、谁都会讲,但是,真正做起来,用于生实践、积累,往复循环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