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即陈旧(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例如废金属、废纸、再生塑料等,甚至废旧家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复利用和作为再生资源的。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这样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而且这些“宝贝”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一种变废为宝的“生财之道”。
物资回收于废品集散这一局部,在城区网络化回收及集散之后分类批量销售给消费企业方面还有很多任务要做。比方回收方面将以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为依托,对走街串巷收购的商贩进行标准治理,划片定人、统一服装、统一培训、实行网络化治理。同时以机关单位为试点,上门效劳,对废物尽量做到应收尽收。
更为长远的举措则是建立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机制。废品回收涉及面广,如果只停留在单纯行业监管层面,并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有必要从更高层面对其加强监管,要加快废旧商品回收法规建设,将废旧商品回收处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废品回收正规军 能够为客户、社会创造的价值大就是正规军。回收价高、服务好,环保达标,不坑蒙拐骗;证照齐全,就是好的废品回收商人。所谓的非正规军,就是一些在工商局没有经过备案、没有营业执照,常常以垄断的形式,老百姓俗称“地癞子”,价格达不到正规军的价格,经常以黑社会性质的垄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