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申报条件 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