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听说受限制的移动电池于高能量密度的电池?
A.1:Per unit cell 的能量密度为400 Wh / L(瓦时/升)或更高。有关如何计算能量密度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关于电器和材料范围的解释”的通函第III(3)节。
Q.2 是否也适用于使用锂聚合物电池的人?
A.2:锂聚合物电池是与锂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的蓄电池,通常按照“电器和材料法”的规定作为锂离子电池处理,因此使用锂聚合物电池的移动电池也在认证范围内。
Q.3 带LED手电筒功能的移动电池是否也在范围内?
A.3:带有LED照明等简单附加功能的移动电池也在认证范围内。
Q.4 UPS(不间断电源)是否也包括在内?
A.4:UPS是一种通常连接到商用交流电源并安装的设备,以防止因瞬时电压下降或电源故障而损坏服务器,并且除了简单的电源之外的功能对于其应用是重要的,不被视为移动电池。
Q.5 充电盒如何用于电子烟和?
A.5:当主要功能是为外部设备(包括电子烟和的主体)供电时,作为移动电池使用。
Q.6 如何处理具有移动电池功能的Wi-Fi路由器?
A.6:主要功能是作为Wi-Fi路由器的功能,而不是外部设备的电源,因此它不被视为移动电池,不在范围内。
Q.7 是否包含具有外部电源功能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
A.7:这些设备的主要功能不是为外部设备供电,因此它们不被视为移动电池,不在范围内。
Q.8 采用的基础技术标准是什么?
A.8:适用“电器及材料法”下锂离子蓄电池的技术标准。具体而言,J62133(H28)[JIS C8712:2015]在附录9或技术标准解释的附件12中采用。
Q. 9 如果通过IEC标准或UL标准,它是否符合日本“电器及材料法”的技术标准?
A.9:虽然“电器和材料法”技术标准许多要求与IEC标准和UL标准相同,但其中也有一些差异要求。所以不能仅仅因为通过了IEC标准和UL标准而视为符合“电器及材料法”的技术标准,还必须通过额外的技术标准符合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