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绝大多数报废汽车拆解后仅废弃金属可得以回收利用,残值浪费严重,拆解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及拆解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没有得到贯彻,产生了严重、甚至不可逆转的环境污染。
“中国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认证的大部分企业处理技术水平较之国际本已偏低,而且没有统一的国家汽车零部件报废产业标准和检测标准,因此回收利用率低,企业盈利能力差。”
杨雷说:“正规企业如此,那些非正规企业才能高价收车、非法经营,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是必然的结果。”
中国 我国在2000年之前,家用车使用十年或十万公里就会强制报废,但现在的造车技术越来越好,车过早报废太浪费资源,后又改成了15年,于2006年我国对小轿车等非运营车使用年限又做出了调整,取消了使用年限(对用于运营的车辆还是有使用年限规定的)。不过车超过15年每年都会有两次年检,年检过了才能正常的延迟报废时间。我国跟其他国家不一样的是不允许随便更换汽车发动机。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根据《报废标准》及交警总队文件规定,汽车报废年限及可延缓报废年限如下:
1、出租汽车使用年限8年,得延缓报废。
2、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车、厂定总质量小于1.8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允许办理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消防车、吊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使用年限为10年,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检验情况延缓报废,延缓报废期间每年检验1次。
右置方向盘汽车不得延缓报废。
延缓报废参加特殊检验的各类汽车,当年度首次到总队直属检测站检验,当年的其它次在支队检测站检验。